9月28日,济南正式出台《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济八条",八条规定涉及土地供应、拍卖、价格指导、炒号倒号等。 10月2日,济南正式出台限购政策,提高了首付比例,限制购房套数。 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公积金贷款: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购买政策: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打击炒房: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10月8日出台限购细则,细则指出,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