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备厂棚改项目二次冻结

2018-05-17 10:24:21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 摘要 ]市中区城市更新局日前发布通告,对除尘设备厂棚改项目进行二次冻结。

市中区城市更新局日前发布通告,对除尘设备厂棚改项目进行二次冻结。

根据市中区城市更新局“济(市中)征冻告字(2018)13号”征收冻结通告,除尘设备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玉函北区、南至土屋路、西至玉兴路、北至超越幼儿园及六里山派出所。门牌号为土屋路21号、土屋路21-1号,玉兴路48号、50号及附号等。冻结期限至2019年4月10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该项目就曾进行征收冻结,冻结期限至今年4月10日。

冻结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2.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另外,根据章丘区政府日前发布的“章征告〔2018〕4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章丘区世纪西路北延线西侧原罐头厂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征收范围为世纪西路北延线西侧原罐头厂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项目房屋征收实施期限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5日;征收补偿签协议期限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21日,搬迁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5日。征收补偿按照《济南市章丘区世纪西路北延线西侧原罐头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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