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拟上调 有争议可申请第三方评估

2017-10-13 09:29:40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 摘要 ]10月12日上午,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在龙奥大厦举行。根据拟调整方案,济南分区域制定补偿标准,中心城区适用范围为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和高新区及南部山区管委会。

10月12日上午,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在龙奥大厦举行。根据拟调整方案,济南分区域制定补偿标准,中心城区适用范围为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和高新区及南部山区管委会,现行补偿标准基本不变,仅提高了迁坟补偿标准、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拆迁户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执行。

集体土地拆迁户安置费向市区看齐

据介绍,提高迁坟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坟墓迁移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寄存费、骨灰盒、运输费等,不包含购置墓穴的费用。因此,新标准拟从1200元/座调整为1800元/座;双棺可视情况增加补偿,最高从不超过600元调整为不超过900元。

提高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补偿,主要考虑到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补偿标准应与国有土地标准一致。此前,济南市城市更新局今年公布了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最新发放标准,因此集体土地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执行。

现行的《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公布实施,共分19大类,63项标准,有效期为3年,目前仍在有效期内。据济南市征地办有关人士介绍,前期已对全市各县区进行了两轮实地走访调查,从现行标准执行两年来的情况来看,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工作以及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因此这次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不做大的调整,仅对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迁坟补偿标准、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进行调整。

济南现行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本轮拟不做调整,房屋类补偿标准为:钢混结构1050—1250元/㎡,砖混结构(楼房)850—1050元/㎡,砖混结构(平房)600—800元/㎡,砖木结构(平房)500—700元/㎡,简易结构补偿标准为320元/㎡。补偿面积以有效证明文件记载或实际测量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现行过渡安置费原则上按照每人400—600元/月的标准执行,一人户按每人600元—800元/月的标准执行,辖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标准。现行搬家费按照400元/人标准执行,一人户按照600元/人标准执行。据悉,过渡安置费和搬家费拟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执行后将有较大提高。

有争议拆迁户可申请第三方评估

据市征地办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补偿标准调整的一大特点是坚持政府定价和市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难以参照本标准进行补偿或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不过,评估费用的支付以第三方评估结果认定,如果评估结果与补偿标准一致或低于补偿标准的,由申请评估的被征收人支付,反之则由征收单位支付。“从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这种做法为被征地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没有发生一起因补偿不公引起的官司。”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微调后,济南的标准在省内和全国处于什么水平?上述人士说,根据前期调研,从省内城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三个维度进行了对比分析,新标准与济南在全国和省内所处的经济发展位次基本对应。

与省内发展水平相近的青岛、烟台、潍坊对比来看,地上附着物中由于房屋的划分类别差异较大,对比性不强,但其他建(构)筑物总体与青岛持平,高于潍坊,部分略低于烟台的补偿标准,迁坟补偿提高后高于青岛、潍坊。

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济南的标准处于中游水平,低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高于西部、北部地区城市,与中部的武汉持平。在省会城市中,与发展水平相近的郑州、合肥相比,郑州基本持平,略高于合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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