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批准在重庆、浙江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

2018-07-20 16:16:35 来源: 中国网地产

[ 摘要 ]央行、银保监、证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的通知,金融标准应用有效推进,实现辖区内金融机构重点金融标准对标达标。

央行、银保监、证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的通知,金融标准应用有效推进,实现辖区内金融机构重点金融标准对标达标,金融消费者满意率显著提高,培育1-2个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标准领跑者,金融标准支撑金融业健康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关于分别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 的申请(渝银发〔2018〕4 号文、杭银发〔2017〕212 号文)收 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请按照《在重庆市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附件 1)、《在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附件 2),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试点实施进度,确保试点目标如期完成。试点期满 1 年后对试点工作开展中期自评估,提交自评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交验收申请及总结报告。2020 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杭州中心支行要会同当地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质监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对方案中涉及重点标准制定、修订相关事项,应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确保方案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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