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年新增租赁住房120万平 老旧小区改造从“面子”转向“里子”

2020-05-16 19:21:45 来源: 天下泉城

[ 摘要 ]2020年,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老旧小区改造、棚改旧改、租赁住房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多向发力,持续改善民生保障。

如何确保“新市民”住得下、住得起、住得好?目前房地产市场走势如何?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何新规划?5月13日,济南市人大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接受采访时,对市民格外关注的住房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解答。

2020年,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老旧小区改造、棚改旧改、租赁住房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多向发力,持续改善民生保障。

全年新增租赁住房120万平

努力实现人人有房住、房房有人住

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新增租赁住房面积,让省会“新市民”住得下、住得起、住得好。记者了解到,2019年济南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城市,将通过盘活闲置存量住房、改建非居住存量房屋、新建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三年新增租赁住房360万平方米,每年120万平。

济南市积极落实试点项目及房源,已筹集试点项目11个,新增租赁住房45.61万平方米,6366套(间)。同时协调协调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预留了7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在轨道交通沿线选出了3宗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尽快开工建设。

目前,济南市已指定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济南享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万科泊寓)、济南冠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湖冠寓)等8家民营住房租赁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方便新市民选择满意房源,济南市住建局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平台已于2020年2月上线试运行,截至4月底已录入房源102121套。

陈勇表示,下一步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挖掘房源供应潜力,优化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企业,探索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努力实现人人有房住、房房有人住。

济南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房屋交易量恢复至往年同期水平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济南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趋势。住建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政策措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网签量每月降幅都在收窄,目前日交易量已恢复至往年同期水平,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陈勇表示,济南市住建局将继续执行新冠疫情期间支持措施,落实降低预售进度、提前返还预售监管金等支持措施,加大对开发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大力推广高品质建筑。疫情期间“宅家”使部分购房者心理发生变化,对科技含量高、功能全的高品质住宅需求增加。

结合济南高品质住宅相对匮乏现状,住建局出台推进高品质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住宅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人住好房。

投资19亿完成50个老旧小区改造

改造要从“面子”转向“里子”

2020年,济南将完成50个老旧小区(片区)改造,约605万平方米,涉及到312个楼群和院落,涉及居民6.2万户。目前已全部进入征求民意、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老旧小区改造要从“面子”转向“里子”,与往年侧重于基础环境整治不同,主要是进行水电气暖、通信网络、雨污分流、建筑节能、公共停车场、民生服务设施、智慧社区、充电桩等10多项专项改造,补齐小区水电路气暖、民生服务设施等短板。陈勇告诉记者,50个项目初步预算超过19亿元,目前正采取多种方式筹资,全力加快工程推进。

力争超额完成棚改任务

依法依规推动征收拆迁

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全国10个城市入选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激励支持城市,济南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城市。陈勇表示,今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仍然是重中之重,必须强力推进,争取超额完成山东省下达的安置房开工建设15546套,基本建成18668套的指标任务。

市住建局将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政策的引导和保障。同时加强督导,推进棚改提速,激发整个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发现棚改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来推动工作。在征收拆迁这个层面上,还是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来推进拆迁工作,求得群众满意,使棚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年新增电梯200部

补贴金额占总投资的40%

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起始于2016年底,截至2019年底,实际开工建设636个单元,其中竣工验收合格455部,发放财政补助资金8756.75万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增设量占全省总量的90%以上,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济南市规划,今年全市将新增不少于200部电梯。

据陈勇介绍,在三年多的工作推进过程中,济南市住建局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简化申报程序。创新提出了增设电梯无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的相关手续,不再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简化了规划、设计、消防、施工等手续。

对群众增设电梯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七层22万元、六层20万元、五层18万元、四层16万元,基本占到了增设电梯总投资的40%,并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增设电梯。同时建立了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居民议事平台,全力破解增设电梯业主思想难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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