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件,济南槐荫区制定区级层面民生项目清单

2021-07-01 17:17:22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济南槐荫区结合全区2021年20件重点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区直各单位申报的实事项目,制定发布114件槐荫区“庆百年华诞,办百件实事”区级层面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济南槐荫区结合全区2021年20件重点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区直各单位申报的实事项目,制定发布114件槐荫区“庆百年华诞,办百件实事”区级层面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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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教育医疗住房重点领域(13项)

1.加快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确保23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2.实施共建社区教育工程,初步建立由25名专家成员组成的社区教育师资库,主要面向社区老年居民提供16门社区教育I课程,培训总人次不少于500人次。(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3.督促幼儿园按照政策做好因疫情放假期间保教费退费工作;及时受理公办幼儿园升类调费备案工作;实地走访因保教费较低经营困难、需调整保教费的民办幼儿园,并按照政策接受办理保教费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4.免费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为辖区内35至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提高槐荫区适龄妇女“两癌”疾病的早诊早治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为适龄儿童免费牙齿涂氟防龋。对辖区内幼儿园中班、大班(4/5岁)儿童进行2次(每隔6月一次)免费牙齿涂氟治疗,降低儿童乳牙龋齿发病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免费开展适龄人群出生缺陷干预。对辖区内适龄人群免费开展有关项目检查,普及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知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7.落实上级医保政策,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60元,每人每年达到640元;按上级部署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8.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开通异地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医院至少1家。(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9.组织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全国高血压日”“全国扶贫日”等义诊宣传活动;落实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一步推广适宜技术,举办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成为现实。(责任单位:槐荫人民医院)

10.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行动。对80栋老旧楼进行外墙保温等节能改造,改造面积不低于33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老旧楼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开展7317片区、新沙片区西片区、广场社区纬六路165号3个片区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改造面积不低于2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400余户,大幅提升小区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启动福音里片区房屋征收项目(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3.高标准推进王府水屯片区安置房建设,年底前6栋高层住宅基本具备交房条件。(责任单位:区央企城核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优抚和社会救助(7项)

14.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生活补助标准上浮1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5.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建设,在5个村 (社区)设立村社互助基金,提升村 (社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6.新建3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5处农村幸福院。(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7.为50名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上门评残,为200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残联)

18.联合三大电信运营商为全区退役军人开展话费优惠活动;部分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退役老兵听力健康关怀”“送温暖走访慰问”“爱眼光明行”大型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9.新建户外劳动者驿站5家,规范提升已投入使用的33家驿站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20.为全区部分老年优抚对象免费查体。(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支持和保障就业(7项)

21.兜牢民生底线,突出就业创业。探索就业服务专员和“一企一策”制度,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等供需对接平台。2021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以上;引领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12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扎实开展“职业培训+就业援助”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引导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等,全面提升岗位效能。(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效推进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全力扶持槐荫区大学毕业生,促进社会充分就业。2021年计划安置345人。(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深化“青鸟计划”,组织辖区企业与大学生参与“感知槐荫行”等引才活动;打造2家青年驿站,为异地到我区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提供1-3天以内免费住宿及就业指导、城市融入等服务,让有意向来槐荫就业创业的青年学子充分了解槐荫、爱上槐荫、落户槐荫。(责任单位:团区委)

25.举办“百企助残 千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助力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全年实现就业100人。(责任单位:区残联)

26.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7.引导妇女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妇女收入稳定;培养巾帼创业典型,看家风家教,比家风传承。(责任单位:区妇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增进老年人生活福祉(5项)

28.为槐荫区户籍且在槐荫区居住的60周岁以上有行动能力的失智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配发智能定位设备,实现“一键呼叫”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9.开展“智能助老”行动,对社区老年教育骨干开展智能手机运用培训。(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老年大学)

30.为辖区户籍60周岁以及上的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构筑老年人安全保障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1.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的宣传工作,做好预约转诊等惠民政策的解读,做到通俗易懂易推广。(责任单位:槐荫人民医院)

32.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对经筛查符合手术指征的槐荫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内完成2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完善便民服务设施(10项)

33.投资约400万元建设义学广场,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内含便民服务节点、停车场、健身运动广场等设施。(责任单位:区城投集团、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34.在凯旋广场南侧、纬五路、八里桥小区等新建3处游园。(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35.投入500万元,继续新建和提升笼式足球场、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步道等各类体育场地15个,安装健身路径18条,对全区达到使用期限的体育设施全部更换。(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6.实施大槐树广场荧光跑道基础、蓄水池改造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37.对八里桥社区进行小区文化广场场地提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8.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新建早餐连锁店2个。(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9.为全区设置69处便民西瓜销售点,为群众购买西瓜提供方便。(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0.为北小辛庄西街老旧小区实施老管线截污、新建管网雨水斗等系列工程,解决雨污水外溢问题。(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41.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力度,新建公厕4处、提升改造3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2.为段店北路街道闫千户西社区清理卫生、乱张贴、小广告等,整理社区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改善交通出行条件(8项)

43.实施八里桥东路改造提升工程,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44.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出行的绿化树木进行修剪。(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45.美里西路改造提升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46.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投入资金58万元,为郑家店村进行通户道路硬化,共硬化2条巷道,总长度860米,面积4300平方,实现该村硬化道路全部进村入户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47.积极沟通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手续,助力轨道交通4线早开工、早落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8.加快推进轨道交通4号线槐荫段建设,确保济南西站、大杨站、腊山站、段店站、经七路西站各站点年底前进场施工建设。(责任单位:区央企城核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49.段店立交桥景观亮化修复,针对设施主线缆老化,进行修复,全面更换主线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0.满足辖区居民日益提高的对高品质城市环境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应道路的保洁频次,每天对机械化保洁道路采取“三机五步”的作业方式,特级道路“一冲三扫三洒”作业频次,一级道路“一冲三扫两洒”作业频次,二级道路“一冲两扫一洒”作业频次,三级道路“一日一机扫,一周两洒水”的作业模式进行。在重污染天气、冰冻期作业及其他特殊天气下,采取相应的车辆配置模式,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保持和提升良好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6项)

51.创新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社会化运营网络体系建设,打造至少10个百姓身边的网红分馆,配发图书、设备。(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52.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守初心、跟党走”送课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各街道分校、各部门分校)

53.举办2021槐荫区全民健身月启动仪式暨“体彩杯”槐荫区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首届社区运动会。(共三站美里湖西沙站、南辛康养公园站、营市街文体中心站)(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54.举办“体彩杯”槐荫区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百村篮球联谊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55.举办“体彩杯”槐荫区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走进社区 走进农村 走进企业”趣味健身运动会。(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56.开展国家社会三级体育指导员培训。(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生态环境改善(3项)

57.进一步健全排污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58.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统筹推进格局初步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体系初步建立。2021年,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国控断面100%达标,省控、市控重点河流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到Ⅲ类,地下水水质进一步改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59.做好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日常管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九、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16项)

60.开展“除村霸”“除行霸”专项行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61.及时摸底排查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每周研判会商,“一案一策”,全力协调化解影响全区稳定的重点案件。(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

62.成立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责任单位:区法院)

63.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64.依托道交巡回法庭开展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化解行动。(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65.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继续建立行业调委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6.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区法院与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开通“学法驿站”;深入企业等单位开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知识讲座;区法院速裁团队到社区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区法院)

67.集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开展“暖冬”专项执行行动。(责任单位:区法院)

68.高效落实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济南无欠薪”行动,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10+3+X”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排查化解、联合会商、联动调处、案件督办综合制度,形成全面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9.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流程,建立工伤认定快审制度,完善工伤待遇审核流程,确保受伤职工应享尽享工伤待遇。(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0.投入37.5万元,加强应急粮保障,全面建立区级应急粮食储备,确保全区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1.新建5个标准化应急救援站,总数达到10个,办事处覆盖率达到63%。(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72.及时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督促行政事业性单位及时按照政策对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市民发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3.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主动开展信用融资业务,力争促进企业融资达1.5亿元,有效解决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实现“信用促融资”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74.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提升居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75.开展“计量惠民”活动,为五里牌坊社区、阳光新城第二社区、新兴社区2000户家庭开展免费检测家用计量器具;为5家医院、30家商超餐饮单位开展上门检测计量器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十、增强基层治理能力(8项)

76.深入推进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化解率达到90%;完成信访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建设,方便市民群众快访快办。(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77.加强网格员队伍专职化;加快“雪亮工程”二期建设。(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78.智慧安防小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

79.省市区机关联动,深化提升社区“双报到”工作,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基层治理痛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80.深化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梳理街道职责任务,组织编制街道职责清单,完善街道承接事项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81.全面整合各方服务资源,实现全区16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搭建“区街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增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深化社会工作实践和服务效能,打造槐荫本土化社工站特色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2.深化村级议事协商活动,打造1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3.创建“出彩人家”社区11个、示范村1个、示范户122户。(责任单位:区妇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提升农村民生水平(12项)

8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粮化”,完成3000亩基本农田复耕复垦和3000亩土地流转。(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85.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完成300台次的垃圾清运任务,为沿黄29个村种植10万株四季玫瑰,进一步绿化美化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86.积极推进田园综合体品质提升工程,按照“一园一特色”要求,启动三类精品园区建设规划,择优打造5个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7.举办槐荫区第二届插秧节、第三届丰收节活动,组织农机具展示、农业生产观摩、农产品展销,宣传槐荫农业和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8.严格落实动物强制免疫措施,免疫率达100%。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农业种植面病虫害防控演练和防治,开展宠物免费诊疗咨询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9.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脱贫老党员活动,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和学习书籍。(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90.组织开展遍访脱贫户活动,相关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遍访脱贫户1次,覆盖率达到100%,切实解决脱贫户“急难愁盼”诉求。(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91.新建西张村、三教堂村两座提水闸,新修睦里村引黄灌渠,确保5000亩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92.开工建设安庄、七里铺、申庄、东谢屯、北王五个样板村建设,年内完成工程量的8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93.新建刘七沟村、段庄、郑家店、裴庄、韩道口共5座污水处理站及部分管网建设;同时对2018年前已建的筐李、睦里、河头王、三教堂4个村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再提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94.实现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全覆盖。将农村厕所全部纳入后续长效管护,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5.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0项)

96.推进槐荫城市国际化建设,突出打造中外文化交流、多语言标识体系、中外文志愿服务等内容,确保印象济南·泉世界国际化街区成为全市国际化街区建设标杆单位,确保海那城国际化街区、涉外服务港及西客站片区外语环境建设顺利通过验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97.服务民生项目建设,为项目单位提供立项、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的咨询,并为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提供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98.推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9.按照政策及时答复涉及水、气、电、暖、物业费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方面热线、电话咨询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100.成立济南项目管家帮办槐荫分中心,建立“部门、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帮办模式,配备42名帮办员,对接市级42个重点建设项目及区级其它项目单位,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帮办服务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1.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实施落地,便利群众、企业异地办事,增强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02.继续深入实施“商标强区”战略,深挖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资源、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储备库,遴选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全区地方产品向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助力槐荫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03.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惠民生”活动,为辖区50家食品生产企业、1000家药器械企业、1400家餐饮单位开展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04.简化档案利用手续,确保查档“一次办理”;推行异地婚姻档案代办查档、邮档和双休日、节假日预约查档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档案馆)

105.组织好全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档案、生态环保档案归档、验收进馆工作。(责任单位:区档案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推进“网上办”“掌上办”(4项)

106.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城通办、异地通办”,在“泉城办•全办成”基础上,全力打造“槐荫快易办”服务品牌,实现群众企业服务就近办、快捷办,打造便民服务15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7.积极打造“掌上办”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帮办服务、印章免费刻制、银行预约开户、市场主体数据等全方位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不见面、零跑腿。(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8.积极开展“全程网办”服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平台,使群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各类事项更加便捷高效,最大程度实现“零跑腿”业务,鼓励群众选择邮寄方式,深化“不见面”审批。线下积极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切实际为群众解决好问题。(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09.进一步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通过推动“全链条”一网通办服务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云办理”,全面提升办事群众、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5项)

110.建成65个“健康驿站”,广泛开展医疗健康、阳光健身、科普养生等志愿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111.建成2间“希望小屋”,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帮扶、亲情陪护、课业辅导、心理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创城、高考服务保障等工作中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

112.开展以“学党史、弘扬志愿精神,医养健康进企业”为主题的慰问科技工作者活动。开展心理知识讲座,为职工提供婚恋情感、亲子教育、职业导航、生活减压、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心理咨询。法律志愿者开展职工维权途径与方法宣传,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协会)

113.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实践在行动”,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年底前完成志愿服务100人次。(责任单位:区央企城核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114.与金融机构、企业等对象,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建共建活动,达到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党建引领、业务互助、共享共建齐发展的目的。(责任单位: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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