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就业见习补贴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2022-05-27 13:04:25 来源: 爱济南

[ 摘要 ]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稳岗拓岗等政策能出尽出,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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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稳岗拓岗等政策能出尽出,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

近期,山东启动实施了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过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见习岗位,挖掘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发布全省就业见习岗位,今年以来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见习岗位超6.2万个。

为鼓励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我省加大就业见习补贴支持力度,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同时,扩大见习对象范围,将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稳岗留工压力明显增大。为此,我省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县(市、区)在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者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就可启动实施,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的上限,即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张成波介绍,我省在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时简化办理程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县级及以上防疫指挥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数据比对,按照调整风险或实施静态管理起始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人数直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同时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此前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是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此次将覆盖范围拓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将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最高可提取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4%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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