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有效期由3年减为1年 流动人口不满半年不能申领

2016-01-30 09:05:59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 摘要 ]记者29日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居住登记不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无法办理居住证。尚未拿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记者29日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居住登记不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无法办理居住证。尚未拿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新政策的要求,济南市的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登记满6个月,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民警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10个工作日依凭证取证。而此前的规定是,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应当进行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

此外,依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济南市居住证3年有效期改为1年,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换领新居住证。目前济南市流动人口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一律免费,之前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拟在济南居住3日以上的流动人口请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确保登记满6个月申领到居住证。

居住证登记咨询电话

济南市公安局85080926

市中区公安分局85084647

天桥区公安分局85085697

长清区公安分局85086626

历下区公安分局85084059

槐荫区公安分局85085338

历城区公安分局85086081

高新区公安分局 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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