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借钱无力偿还抵押房产无法过户怎么办
2016-04-16 09:10:31 来源: 山东商报
基本案情:
马生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朋友赵友借了50万,并用名下房产进行抵押。没想到马生无力偿还借款。赵友就想把房屋直接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以抵债,可是当赵生拿着产权证和抵债协议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过户时,工作人员未予受理。律师分析:法律规定:《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此外《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还规定,除特殊情形外,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律师支招:
首先,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借贷人就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个时候,可以过滤掉那些产权不清晰、房屋归属模棱两可的房子,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保护。其次、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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