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区俩棚改项目 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2017-09-07 17:32:46 来源: 济南日报
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局获悉,章丘区原电瓷厂片区、原钢联周边两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章丘区政府“章征告【2017】7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章丘区原电瓷厂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齐鲁涧桥北墙以北,荣元广场以南(含荣元广场内部分建筑物),双山大街以西,齐鲁涧桥东墙以东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房屋征收补偿按照《济南市章丘区原电瓷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根据章丘区政府“章征告【2017】8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章丘区原钢联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胶济铁路以南,福康路以北,明堂街以西,世纪西路以东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构)筑物,不含原钢联宿舍1#、2#、3#、6#、7#楼,中铁十局、泉韵花园、东城雅居、阳光花园西区和铭鑫小区。房屋征收补偿按照《济南市章丘区原钢联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两个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均为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征收实施单位均为章丘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实施期限、签约期限、搬迁期限也完全相同。房屋征收实施期限为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0月4日,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9日,搬迁期限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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