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
2017-09-25 13:36:21 来源: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17】802号
两江新区管委会,主城各区人民zf,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
全国首个!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指导意见来了
2024-04-12
-
多地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2024-04-12
-
住建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
2024-04-11
-
济南公布2024年立法计划
2024-04-03
-
二季度地方加码提振楼市 已有8城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
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