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2017-10-16 17:10:46 来源: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 摘要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发布文件,明确13日起绍兴市区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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