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无纸化” 济南不动产抵押登记半天内办结

2021-09-08 11:32:09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后,使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替代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

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济南市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不动产抵押登记,包括现场窗口申请、通过“济南市不动产网上抵押登记系统”或联办平台申请的业务,自2021年9月1日起,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问询笔录等合并为《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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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后,使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替代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抵押双方签订的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由抵押双方当事人自行留存,无需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和抵押人产权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对提交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中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通过网上模式办理的抵押登记,启用电子签章(签名)。申请人提交经电子签章(签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等电子文书、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现场申请的抵押登记业务,由受理窗口对全部申请资料数字化后传递审核。

实行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后,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需将抵押登记全部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通过系统传递抵押相关属性数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电子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建立电子档案。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的纸质材料,由各金融机构与抵押人双方自行保管。各金融机构应确保抵押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扫描传递的电子材料、数据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确保《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内容一致。因材料不一致、虚假申请等原因导致的法律后果,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根据《通知》,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结合新模式要求,及时对自身内部管理模式及操作流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不断提高登记效率,确保抵押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高质量发展。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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