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

2022-05-11 11:56:44 来源: 德州发布

[ 摘要 ]5月10日,德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第二批助企发展政策清单。

5月10日,德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第二批助企发展政策清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曹望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洪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洪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立潮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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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技改项目支持力度

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超过年度计划55%以上的,按照投资完成额,对前十名的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内项目贷款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贷款发放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1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技改贷”“技改担”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加大对技术创新基金支持

设立市级国资国企创新投资母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对优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设立基金支持。

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2022年9月底前,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德州市企业推荐员工,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对企业招用市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德州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

推动服务业扩容增效

对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增速前 10名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速前10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家奖励 5 万元。

对2021年、2022年年度新增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并且保持在库1年以上的,实行年度奖励,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对2022年月度新增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

联合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企业,通过统一发放“商品满减券”“汽车消费券”和“文旅惠民消费券”,支持参与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配资促销,让利消费者,重点促进手机数码、家具家电、汽车、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扩大消费。

优化公积金政策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15号)第六条“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不再执行。

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

支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持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辖区内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免收担保费。

实施制造业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补助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9月30日,对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制造业企业贷款、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贷款发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6个月,单个企业最高贴息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加强中小微企业续贷服务

完善银行机构考核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在符合授信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中期流贷、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提高续贷办理效率。

本政策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企业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

下一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迅速行动起来,快速出台配套的措施办法,全力推动稳企惠企政策及时落地落实。同时,积极优化政策办理流程,破除政策落实的堵点、卡点,让政策更快捷、更公平、更有效抵达到最需要的企业。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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