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货币化安置助力楼市去库存 多地酝酿政策组合拳

2016-01-07 10:07:48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摘要 ]2016年伊始,多地打响房地产“去库存”攻坚战。《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多地将推出包括降税、补贴、公积金、租售并举等在内的去库存一揽子政策,住房保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或成为去库存的有力支撑。

安徽省住建厅也表示,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方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钟治峰表示,棚改货币化安置具有缩短安置周期、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优点,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对于消化商品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云南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可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在建或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也可搭建房源信息平台,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对已有住房且本人自愿不需要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同时明确,政府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的房源,应以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为主,购置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重庆方面则提出力争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85%。截至2015年10月底,重庆市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681.02万平方米、5.93万户。其中,1至10月,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35万户,货币化安置1.93万户,货币化安置率为82.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货币化安置能够有效去库存,但并非一蹴而就。钟治峰表示,棚改货币化安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货币补偿,二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三是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直接货币补偿方式见效快,但是政府财政即期支付压力大,同时不能有效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能较快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但是由于统一购买的商品房在地段、户型、楼层上存在差异,可能出现棚户区居民不愿意选择安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商品住房空置。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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