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6万逾期三天还款要支付24万违约金 房子被扣押

2017-04-17 10:35:37 来源: 生活日报

[ 摘要 ]为资金周转,济南市民刘女士向一家名为济南聚金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借款16万元,30天还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然而让她没想到,这会是麻烦的开始。逾期仅三天,出借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4万元。在支付了16万元后,对方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刘女士逃离家中租住在外,作为抵押的房子也被他人占据。

为资金周转,济南市民刘女士向一家名为济南聚金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借款16万元,30天还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然而让她没想到,这会是麻烦的开始。逾期仅三天,出借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4万元。在支付了16万元后,对方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刘女士逃离家中租住在外,作为抵押的房子也被他人占据。出借公司要求刘女士支付24万元违约金,才归还房产。目前,警方已经立案。

为还信用卡借款16万,实得不到12万

4月10日下午,在一个小区租房内,记者见到了刘女士。从去年11月份搬到这里,刘女士在这里躲了有半年的时光,刘女士原来的手机早已关机,她害怕接到催债人的电话。“过年之前,几乎一天一个电话,威胁和谩骂,我胆子很小,每天都害怕。”刘女士声音很小告诉记者。

刘女士从2002开始经营化妆品生意,头几年生意不错积累一笔财富,刘女士在世茂广场有了化妆品柜台,一家人在枫景公寓购买了房子,还拥有了轿车。然而从2014年开始,化妆品生意越来越难做。“品牌越来越多,竞争很激烈。后来资金周转不开,只能向银行借款。”刘女士告诉记者。

2016年9月,刘女士的信用卡逾期,银行向其发出了最后通牒,为了还清11万元欠款,刘女士经由一位艾姓中间人介绍,向济南聚金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金信息)借款。9月9日,聚金信息四名人员来到刘女士的家中,刘女士同他们签订借款协议。复印件显示,刘女士借款16万元,借款30天,2016年9月9日借款,10月8日还款。

刘女士介绍,借了16万,实际到手的只有119500元,未到手的4万元,其中三万元作为房子的“改名费”,8000元作为利息,剩下2000元是“管理费”,还有500元是“实地费”。“房子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协议和收据,对方要求改到其名下,因此收了改名费。”刘女士告诉记者。而在签订的协议上,并没有对这4万元的去向做任何说明。

逾期三天还款,要支付24万违约金

2016年10月8日,眼看到了还款日期,刘女士仍未凑齐16万元欠款。“我打电话给艾姓中间人,问能不能再续一个月,不要违约了,他却告诉我没有事儿,不用担心。”刘女士告诉记者。然而,8日晚上,刘女士接到了催款电话,“对方称已经过了下午4点,过了还款期限,要支付8万元违约金。”记者注意到,在借款协议上写有:“到期不能全额偿还该借款,借款人需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借款全额的50%计算,直至借款归还完毕止。”刘女士突然慌了神。

10月11日,刘女士来到聚金信息公司所在地。“他们办公室有四个人,不还款不让走,还拿我孩子安全威胁。”刘女士在办公室待了一天时间,借遍了朋友,凑齐了16万元,才得以离开。刘女士介绍,10月16日深夜,她的朋友也就是担保人还受到了骚扰。“当晚12点,只有朋友母子在家,结果聚金公司三四个人梆梆敲门,要他们支付欠款。”刘女士告诉记者。

刘女士称,合同签订存在问题。“我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签合同时,他们一直和我说话,干扰我注意力,我没能好好读合同条款,还催促我赶快签字。”但记者注意到,协议中有一行手写字“本人已阅读所有内容……认可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刘女士也表示这两行字的确是自己手写的。

记者还注意到,该借款协议并不规范,其中只有借款人刘女士和担保人的签名和印章,并没有出借公司聚金信息的签名或者印章。在协议开头,出借人姓名也空着并未填写。刘女士称:“这份协议是最终的协议,对方并未签字。而且一式两份的协议,只有对方有。这份复印件是还款那天,我偷着用手机拍下来的。”

刘女士称,为了借款,自己把枫景公寓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房子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对方要求把购房合同改成他的名字,才肯借款。”2016年9月9日,刘女士同聚金信息公司法人艾经理,来到枫景公寓物业,刘女士交出原来的购房合同,在新的购房合同中,写上了艾经理名字,同时物业出具了收据。该说法得到了枫景物业的证实。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枫景公寓物业王经理,王经理称刘女士的房子,的确以更改购房合同的形式,改到艾先生名下;但对于双方是否存在借款抵押或者其他协议,王经理表示并不清楚。

2016年11月初,刘女士从枫景公寓的家中搬出,没敢再回去。“当时催债紧,亲戚朋友都建议我安全起见,不要住在家中。”然而,没过多久,刘女士便得知家中住了其他人。“离家时屋门是锁上的,有人破门进去了,应该是聚金公司的人,他们还拉走了家具。保险柜中还有珠宝首饰,不清楚到底怎样了。”刘女士告诉记者,“对方声称再不还款,便将房子卖掉。房子88平米,按每平3000元算,大概值27万元。房子里的家具和首饰,加起来约有50万元,现在都不在我手里。”

催债电话一天一个太崩溃,没敢告诉上高中的儿子

租住在外,刘女士和丈夫靠打工维持生计。“我做些土特产生意,丈夫在外做装修材料生意,每月勉强维持生计,还有借朋友的钱要还。”刘女士告诉记者。在朋友李女士看来,刘女士为人老实,胆子很小。“她一接到催债电话就怕的要命,那些人拿孩子的安全威胁她,卸了胳膊卸了腿什么的;我们做朋友们的,看不过去了,经常支援她些钱,帮助她。”李女士告诉记者。尽管现实中家人并没有受到伤害,但是催债电话让刘女士精神压力巨大,“年前几乎一天一个电话,他们不给我丈夫打,只给我和担保人朋友打,我很怕接到,就把手机关了。”艾女士告诉记者。

刘女士说:“这几个月来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孩子上高中,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这些事儿都没告诉他。”租住的三居室内空空荡荡,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别无长物;而刘女士孩子所住卧室,只是一张床垫,“没钱买床孩子只能睡在上面”。

刘女士称:“对方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是再交24万元,房子归还到我名下;二是按照协议约定,逾期一天交8万元,这样算来,已经欠他们上千万了。当初借款16万,只拿到不到12万,一进一出已经多还了8万,如今再还24万,相当于多给了他们32万元。”刘女士表示希望对方不再索要24万元“违约金”,同时能归还房产。

10日下午,记者来到聚金信息公司在市中区万达广场C座的办公地

点。1楼的指引牌显示聚金信息公司就在大厦中,记者来到聚金公司办公室,发现公司门外并没有明显标识,玻璃门上挂了U形锁,屋门紧闭,屋内并未工作人员。附近公司的员工称,这的确是一家借贷公司,来此半年时间了,平时很少见到有人来上班。而据刘女士介绍,聚金信息公司规模不大,只有三人,她还款就是在这个地方。

1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聚金信息公司的法人代表艾经理。对于借款一事,艾经理先称没有此事,后表示有此事但跟记者“说不着”。刘女士称只拿到不到12万元,艾经理表示:“怎么可能,如果没那么多钱,她会签合同吗?”

而对于刘女士房子抵押被占,艾经理称房子是他们买的,并非抵押。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但艾经理多次表示跟记者说不着;聚金信息公司的真实办公地点,艾经理也拒绝透露。艾经理表示,如果有问题,刘女士可以找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现聚金信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并未涉及金融或者借贷。记者从济南市金融办了解到,聚金信息公司在金融办并未注册,同时,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民间实体借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该公司是否有借贷资质难以明确;但如果该公司以借贷作为日常主要业务,而经营范围中并未提到,可以判定其超范围经营,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律师说法:违约金过高可撤销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孙才望律师表示,双方签订的协议只有一份,并且没有出借方签名,因此合同并不符合规范。“约定16万,但实际到账12万,那么借款的本金是12万,而不应是16万;先将利息扣掉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年利率不能超过24%,多出的部分要扣除。”孙才望律师告诉记者,“将购房合同改为出借人名下,形式仍是房屋买卖,并不符合抵押的形式要件。”

孙才望律师分析:“双方可在借款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每天支付50%,太不公平,刘女士可以申请法院对该条款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目前该案件已经立案

因为该纠纷,2016年10月,刘女士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民警,其表示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加上当事另一方未到派出所,当时并没有立案。

4月16日下午,记者从刘女士了解到,经过多次反映后,警方已经立案。“我找到槐荫分局和腊山派出所,看过我提供的材料后,相关领导已经重视起该案件。他们为我联系了两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如果对方再不到案,将会强制执行;警方已经强制中间人艾先生到派出所,之后这个中间人发短信约我见面,但我没同意,我希望他跟我律师谈。”刘女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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