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收藏!济南公积金提取一问一答 这92个问题一定有你想问的!

2017-05-05 10:31:34 来源: 济南本地宝

[ 摘要 ]“我想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在哪领取?”

来看看这92个问题都有哪些?

1、《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

(5)《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2、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支付物业费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正式退休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购房提取的范围有何要求?

购房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即产权人的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儿媳、女婿与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在同一户口上的(也需符合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规定)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4、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范围有何要求?

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5、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范围有何要求?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6、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提取范围有何要求?

按以上几项条件提取的,仅限于职工及其配偶。

7、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对提取公积金有影响吗?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8、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吗?

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职工前来办理业务时,只能按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偿还组合贷款的原因提取。

9、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可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3年内后可按购房原因办理一次性提取。

10、凡是购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所购房必须是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才可办理,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商务公寓、车库、地下室等,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1、继承、赠与的房产可以用来提取公积金吗?

不能,必须是买卖关系才能提取。

12、我想以我名下的房子提取我父母的公积金,我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开身份关系证明能取吗?

不能。

13、为什么有的贷款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必须是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才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所购房不是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或是贷款是消费类或其他类贷款的都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1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有何要求?

符合该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15、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有何要求?

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提取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16、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有何要求?

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1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提取额度有何要求?

低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18、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提取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我单位破产了,审批表没有单位盖章怎么办?

单位破产注销的,如果单位名下职工公积金账户转入济南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的,由公积金中心盖章;如果未转入托管户的,持工商局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办理,审批表可以不需单位盖章。

20、公积金提取必须本人来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提取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全部审批材料外,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在哪领取?

可在单位的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或在关注济南本地宝,发送数字:1,即可下载!

22、购房提取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房改分配表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23、装修能取公积金吗?

不能。

24、建造、翻建、大修提取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的批准文件,《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5、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本项第1款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外的所有材料。

(3)职工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职工偿还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规定提供材料。

26、我贷的款,取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谁的征信报告?

需提供主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主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中会有该笔贷款的查询结果。

27、贷款已结清,无法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怎么办?

可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8、征信证明在哪开?

可在中国人民银行或贷款银行开具。

29、我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前还贷取过,两年没取了,提取额度可以算两年的吗?

可以

30、我办理的组合贷款买的房子,还满一年了,请问提取额度是只能提公积金贷款实际偿还的,还是公积金加商贷实际偿还的?

可以按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实际还款之和计算。

31、我这次还贷款提取后,下次最早什么时候能再按还贷款的办法提取?

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即下次提取距本次提取要满一年。

32、我有住房贷款还完了还能办理提取吗?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之后可以按还贷结清再取最后一次。

33、租房提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租赁商品房提取的,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4、我按租赁商品房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而且我的配偶没有公积金账户,为何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

根据提取条件,职工需满足“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工作人员需通过职工提供的配偶身份证查验配偶名下是否有房,符合条件才可以办理。

35、租赁商品房提取需要的无房证明如何提供?

职工来现场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可查验核实职工在济南市区是否有房(不含济阳、商河、平阴、章丘);

单身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夫妻两人中如有一方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36、为何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四地的无房证明需要由职工提供纸质版本?

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可通过房产信息登记平台查询职工在济南市区有无房产,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四地的房产信息暂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查询。

37、我查验了我名下无房,但我名下有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我能办理租赁商品房提取吗?

不可以。

3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39、物业费提取政策是什么?

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物业费,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在线办理本业务,公积金中心定期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

40、物业费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物业费提取没有具体要求,只要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非冻结状态即可预约办理。

41、在网上申请物业费提取,如果账户余额不足1000元怎么办?

系统将划转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百元以上部分。

42、我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物业费提取吗?

可以。

43、物业费提取网上申请如何办理?

申请人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后,进入物业费提取申请界面,留存个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在缴存银行办理的其它储蓄卡。申请成功的系统发送短信至申请人留存的手机号码。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提取资金划入该银行账户。

44、物业费网上申请具体转账时间如何规定?

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将提取资金划入本人名下指定银行账户。

具体来说,职工于当月25日前网上申请的,当月25日转账;25日当天及次月25日前签订协议的,次月25日转账。

45、我办理租房提取后还可以办理物业费提取吗?

两类提取业务可分别预约持相关申请材料分次办理;需一项提取业务转账完毕后再办理另一项提取业务。

46、我去银行办理租房提取或物业费提取和来公积金中心办理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职工可选择到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所属公积金服务网点或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进行租房提取或物业费提取业务办理。

47、我网上申请时留存的银行卡号变了,如何处理?

需及时登录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修改相关信息。

48、物业费提取能否代办?

网上申请方式必须本人办理;到提取服务网点办理方式可以代办,需提供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49、我是不是只能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对于退休、租赁商品房、物业费提取业务以及按月委托提取业务,除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外,只要是职工公积金缴存银行所属公积金服务网点都可办理。

例如职工在市中建行缴存公积金,在历城建行也可办理。具体服务网点信息可登录公积金官网查询。

50、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2、我是外地户口离职的,请问社保转移凭证去哪开?

由本市的社保部门出具。

53、我是外地户口离职的,如果原单位离职证明无法提供,出具新入职单位的在职证明代替可以吗?

可以。

54、我是外地户口离职离开济南,很早之前社保就已经转至外地了,无法提供社保转移单怎么办?

可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

55、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医院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8、死亡职工提取公积金的,公证书写多人共同继承的,都要本人来办理吗?

经办人可以只来一人,但需把所有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携带齐全。

59、退休提取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0、我退休了取公积金,还没办理退休证或养老金证能办吗?

由单位出具职工正式退休的证明也可办理。

61、公积金提取办理程序是什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62、公积金审批提取可以取现金吗?

住房公积金各类提取应将提取资金直接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其他结算账户,不得支付现金。职工凭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及提取人、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缴存银行负责身份证及账户的校验。

63、我销户提取,系统显示账户状态为正常,不能提取怎么办?

需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开户银行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64、我离职好多年,一直没有新单位给交公积金,原来账户封存了还能取吗?

符合提取条件携带相关审批材料即可,提取时审批表需找原公积金缴存单位盖章。

65、我身份证丢了,办的临时身份证,能办理提取吗?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可以提取。

66、我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钱还我的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中心推出冲还贷业务,已列入提取细则。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职工不必提前筹措资金还贷。

67、冲还贷业务中的“缴存职工”与“贷款”具体是指?

缴存职工是指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8、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的范围?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69、冲还贷业务额度方面如何规定?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70、冲还贷业务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

71、冲还贷业务所需材料有哪些?

借款人及配偶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其他参贷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72、如果贷款逾期了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须为正常,如果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需在偿还完毕后的第二天才可预约办理冲还贷业务。

73、如果配偶信息未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如何办理冲还贷业务?

有的职工为婚前贷款,公积金贷款系统中未登记配偶信息,后期配偶要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需先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参贷信息变更,然后在办理冲还贷业务。

74、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是否近期不需再偿还贷款?

缴存职工办理完毕冲还贷业务后,已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贷款尚未结清的,需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计划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75、什么是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

76、可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范围?

可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包括在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所有委托提取人必须是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参贷人员)

77、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办理有什么条件要求?

委托提取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委托提取人提供的转账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

78、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该业务需本人办理。委托提取人办理的,需提供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需与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一致);有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办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9、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办理后什么时候转账?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5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


80、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转账金额如何规定?

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提取额度到百元。

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

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委托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本业务自动终止。

实施按月委托提取期间,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自动中止转账,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本业务继续办理。


81、按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变更与终止有何规定?

委托提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指定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由于委托提取人未及时变更的,造成划款失败等责任由委托提取人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提取人需提前终止本业务的,应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委托提取人也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82、职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之前办理过的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如何处理?

符合条件的委托提取人中有一人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该笔贷款原已签订的全部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提取人应保证该笔贷款所有已签订按年委托提取还贷协议的委托提取人知晓,如因不知晓该情况造成纠纷的,由委托提取人承担。


83、职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之前的还款年度未能提取的情况如何处理?

职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次月转账,转账金额不超过办理该业务当月起正常还款总额,如果距该职工上次还贷提取已有几个月,这几个月的还款额无法累计到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转账金额中,该职工可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超过该职工上次还贷提取之日至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之日的还款额。


84、职工夫妻双方一方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一方未办理的,转账如何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未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可按年办理还贷提取手续,可提取金额需扣除该职工配偶每月委托提取的金额。


85、受委托银行能办理的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范围?

受委托银行可以受理所有委托提取人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办理、查询、变更、解除。


86、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仅限公积金贷款,有组合贷款的职工在办理本业务后,商贷部分如何提取?

有组合贷款的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细则要求按月转账,职工仍可每年提取商贷部分还款额。


87、我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额比较多,是不是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后就不用还贷款了?

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并非转入职工的还款账户。职工仍需按月正常还款。


88、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中“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什么意思?

即该职工为房屋共有人,同时也是该笔房贷的借款人之一(非主借款人)。


89、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对于所提供的银行账户有何要求?

必须是本人名下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的储蓄账户。该账户需为已激活正常使用的账户。


90、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转账金额如何规定?

同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委托提取的转账顺序依次为:借款人、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每月转账总额度不超过本细则实施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金额),提取额度到百位。

举例来说,某笔贷款已累计的正常还款额为2000元,该笔贷款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000元,则借款人转账后,其他委托提取人不再转账;如果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000元,则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再以差额的部分转账,以此类推。

委托提取人如果办理了部分提前还贷,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91、我在外地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可以提取济南的公积金吗?

不能,新工作地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选择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的方式办理。


92、我有两个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不能,需先办理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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