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征地新消息公布!调整两项补偿标准!

2017-09-14 09:23:10 来源: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 摘要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7年10月12日举行听证会,以此来征求意见建议!听证代表征集工作9月19日开始。

大事!有关征地!

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要调整了 !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发布

《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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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7年10月12日举行听证会,以此来征求意见建议!听证代表征集工作9月19日开始。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范围

济南市市区范围(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不含章丘区)。

二、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1、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

本次济南市辖区内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范围内或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以个人身份或法人、其他组织委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具备一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相关知识

2、听证会代表人数

代表的产生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直接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人数为20-25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需要和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3、代表选取比例

按机关20%、企事业单位代表20%、专家30%、调整范围内或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群众30%。

注意事项

1、凡申请参加听证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向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3、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23日,上午10:0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龙奥大厦F517办公室

5、联系人:赵国庆 联系电话:66605109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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