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

2017-09-28 18:01:14 来源: 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顺利完成我市2017-2018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现对全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综合管廊等)工程项目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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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顺利完成我市2017-2018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根据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及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规定、信息公开方案、宣传方案等六个配套方案和《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济政办字〔2017〕65号)及委关于落实《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济交智慧〔2017〕6号)要求,现对全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综合管廊等)工程项目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将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地扬尘控制、作为主攻方向,将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市道路工程施工相关单位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淘汰高排放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工程机械,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以施工工地等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检查。

2.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道路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目标,强化网格化监管,落实“一工程一台账”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工地扬尘。全市在建道路工程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道路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将其作为检查重点,严格监管。

3.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济交科技〔2017〕2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及应急演练,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启动情况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部署要求,回应群众渴望蓝天白云期盼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性、必要性、正当性和紧迫性,发扬钉钉子精神,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以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了保证攻坚行动的顺利推进,我站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各工程项目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攻坚行动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是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主要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要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确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报送。各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每周、月进行汇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信息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每周汇总情况于每周五上午9点前、每月汇总情况于每月28日上午9点前上报市政质监站,联系人:涂雄伟,电话:15588825675,邮箱:shizhengyangchen@163.com.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认真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7〕1号)要求,落实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含投资单位、发包单位,下同)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含项目管理单位,下同)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局面。

(三)严格督查,加大问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实行每周一巡查、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评价制度,推动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环督查〔2017〕115号)要求,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部门责任统一在一起,有效调动各相关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和落实检查、激励和问责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尚辉 站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王显根、王明涛

成 员:庞京春、李海滨、韩鹏、涂雄伟

联系人:涂雄伟,电话:15588825675,

邮箱:shizhengyangche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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