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地合一”咋办证? 有些变化您得弄清

2015-12-31 08:13:40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不动产登记开启后,没有换证需求的市民,现阶段生活没有大变化。但新政带来不少延伸影响,将改变将来的不少“细枝末节”。比如,未来你要将现有房子卖掉,如果是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可能要交1%的出让金;未来你买二手房,拿到新证则要添上土地年限等。

相关数据信息整理有没有时限?“济南房产信息数量大,再汇总相关土地信息,将会涉及巨量信息,相关部门正在尽快整合,这项工作会有一个过渡期,目前已经部分实现功能。”该负责人说。

【交易房改房】

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办证要交出让金

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后,还会出现一个“政策上没有变化,办理时感觉有变”的情况。

不动产登记开始后,市民如果交易建在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由于土地性质是划拨,而不是出让,需要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其实,划拨土地要交1%的出让金并不是新规。“按照有关规定,建在划拨用地上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8年,济南出台《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格按房屋交易时缴纳的契税倒推计算确定,即房屋成交价格等于所缴契税除以契税税率。

2008年的政策与此次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挂钩,产生“新政”感觉,主要与济南市民购房习惯有关。登记部门人士表示,按此前规定,市民买了房,应先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但是多数市民在办理完房产证后,不会再去办理土地证。

变更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从缴纳出让金的日期开始计算。“划拨土地变更登记后的使用年限为70年。”该负责人说,登记部门在系统中能查询出,市民要交易房产的土地属性。如果是划拨,不管此前交易过多少次,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都要先缴纳土地出让金,再办理相关的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统计大部分房改房都建在划拨土地上,但也有少数例外。

提个醒

10个网点都能办证业务重点不一样

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在全市各个区共公布了10个服务网点,办理不同的业务要去哪个网点最合适呢?

“理论上讲,10个网点都可以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但是在具体方向上将有所侧重。”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房产所有的业务都是在经七路的房产大厦进行,今后,办理新购商品房业务最好去站前街9号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二手房业务最好去房产大厦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办理土地业务最好去市内五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服务网点将逐渐实现同城通办,任一个网点可受理全城业务,任一个网点也可领不动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采取就近原则。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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